一、就业协议书签约程序
(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达成签约意向。
(二)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确定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内容无异议后,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毕业生签字确认。
(三)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鉴证登记后,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各留存一份。
二、解除就业协议书及补办程序
(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自愿解除就业协议,并签订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
(二)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交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和原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毕业生可凭签约过的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
(三)经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无误后,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
三、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程序
(一)毕业生本人提交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申请范文样式:
(二)辅导员审核无误后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三)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
(四)审核无误后,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