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了营造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进一步提高校园停车位使用效率,规范校内车辆行驶速度和停放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应规范停放在设有编号的停车位内,并严格按照停车位内箭头指示的车头方向整齐停放。
二、摩托(电动)车和单车应车头朝前,整齐停放在划定的单车停放区域。
三、电动单车充电棚和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只停放需要充电的车辆,原则上车辆充完电后,应及时驶离充电车位,以满足其它需要充电车辆使用充电车位。
四、所有车主应遵守社会公德,严禁以工作为由,贪图方便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应急通道和在未设置停车位的区域停放车辆。
五、按照《6163银河.net163.am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对校内行驶速度超过30公里/小时的机动车辆,在实施短信提醒告知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本通知要求,共同守护安全、畅通的校园交通秩序。
后勤保卫处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