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史料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原始记录,也是学校历史文化积淀的重要载体。在第18个国际档案日到来之际,为充实校史资源典藏,留存6163银河网站入口记忆,凝聚师生力量,充分发挥存史育人作用,现面向师生校友及关心支持6163银河.net163.am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档案资料及实物。现将征集活动倡议如下:
一、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长期征集:学校长期接受校史资料捐献。
二、征集范畴:自建校以来,在教学、科研、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党团建设、校园文化、校园生活、校园建设以及各种重大事件和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或经过收集整理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史料,含文字材料、图纸、图表、照片、音频、视频、实物等。
(一)文字资料类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措施、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
2.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党代会、团代会、教代会及党团组织活动的资料;
3.学校各个时期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讲义等;
4.学校印发的各类报章刊物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书籍、画册、简报等;
5.师生编写的专著、译著等出版物或内部资料;
6.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学者任命书、聘任书、工作笔记、手稿、讲稿等;
7.各级领导、重要外宾、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演讲形成的资料文稿、题词、题字、手稿、信函、批示等;
8.反映或记载校友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知名校友的事迹报导等;
9.学校举办或师生参与的重要学术会议、实践活动和赛事活动形成的材料;
10.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文字资料及其复印扫描件。
(二)图像影音类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反映学校历史沿革及校园风貌的老照片和影像资料;
2.历届毕业生合影,反映师生课堂和实践、社会服务活动的有代表性和特征感的老照片和影像资料;
3.各级领导视察学校以及接见学校领导、师生员工、校友的照片和影像资料;
4.国内外知名人士、专家学者来校交流访问、教学科研或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影像资料;
5.组织主办、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和重要赛事的影像资料;
6.反映各时期校园文化建设、文体活动或学生社团活动方面的老照片和影像资料;
7.受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照片和影像资料;
8.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照片(含底片)、音频、视频等资料。
(三)实物史料类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学校不同时期的匾牌、校徽、印章、袖标、纪念章、票证、纪念册;各个时期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工作证等;
2.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具有代表性的教具、磁带、录像带、光盘、仪器设备、乐器改造等教学科研用品;
3.师生校友获得的具有代表性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等;
4.师生校友创作的各类重要作品等;
5.学校对外交流活动中获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贺信、贺电、题词、纪念品或赠言手迹等;
6.带有校名印记的文创物品,以及其他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实物。
(四)回忆文章类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关于学校发展历史、重大事件的记叙材料或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和活动的报道;
2.专家学者、师生校友口述访谈在校学习、工作或参加活动时的经历和感悟;
3.有关恩师风范、同窗情谊、生活轶事及校友风采的故事。
(五)其他
其他具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三、征集方式
(一)原件捐赠
资料、实物收藏者如愿意向学校捐赠,经鉴定确有保存价值,学校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纪念证书,所捐赠史料及实物将登记造册,永久珍藏在档案馆。
(二)代管和复制
对不便捐赠的史料,可由学校代管或向档案馆提供校史实物的复制件、翻拍或扫描的校史资料。学校将为资料提供者颁发纪念证书,所提供的资料储存于学校档案馆,以供研究、展览、对外查阅。
(三)经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要求及说明
(一)文字材料必须真实、可信。所提供的原件材料要求载体完整、信息可读;或部分破损,但不影响对整体文字信息的理解。所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请书面说明其真实性。
(二)提供照片、图片材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提供实物时,请提供实物使用的时间以及相关人员和与实物有关的背景材料。属于个人所有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鉴定资料、题词、书画作品等,请书面说明获得时间、事由和获得人主要事迹。
(四)回忆文章请在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在校时间与单位、在校时的职称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专利权的档案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学校、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六)捐赠品必须来源合法、背景合理、真实有效。
四、权益维护
(一)凡捐赠、复制的校史资料、实物归学校所有,档案馆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提供利用。如有公开展出或使用,将注明资料来源及捐赠者姓名。捐赠者可优先利用所捐赠的校史资料,及本馆全部开放档案。
(二)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校史资料、实物,档案馆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档案馆将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三)凡寄存学校档案馆的校史资料、实物,产权归寄存者所有,档案馆将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利用。
(四)不愿捐赠的可经档案馆复制或仿制后,将原件退还本人珍藏。
五、捐赠途径
(一)直接送交:捐赠者可将史料实物直接送交至6163银河.net163.am档案馆。
(二)邮寄快递:将史料实物邮寄至6163银河.net163.am档案馆,并提供捐赠者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
(三)拜访征集:如有需要,学校档案馆可派专人登门办理捐赠手续。
(四)电子文档传送:将史料(文字、图片等)电子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韦老师、陈老师
电话:0773-3696175
电子邮箱:ljxydag@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热切期盼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捐赠校史档案实物资料或提供征集线索,真诚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档案馆
2025年5月9日